2015年06月01日訊 為了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2015年全區企業工資指導線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其中確定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10.1%;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預警線為14.5%;企業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3.0%。
同時,還發布了13個行業的分行業工資指導線,分別為:農林牧漁業基準線為11%;預警線為14.5%;下線為3.0%。采礦業基準線為7%;預警線為10%;下線為3.0%。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基準線為6%;預警線為10%;下線為3.0%。建筑業基準線為10%;預警線為13%;下線為3.0%。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基準線為10%;預警線為13%;下線為3.0%。
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基準線為10%;預警線為12%;下線為3.0%。批發和零售業基準線為10%;預警線為13%;下線為3.0%。住宿和餐飲業基準線為11%;預警線為14.5%;下線為3.0%。金融業基準線為8%;預警線為11%;下線為3.0%。房地產業基準線為11%;預警線為14%;下線為3.0%。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基準線為10%;預警線為14.5%;下線為3.0%。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基準線為7%;預警線為10%;下線為3.0%。
自治區明確,企業貨幣工資增長的原則是企業貨幣工資增長應與勞動生產率同步增長,各企業應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分配自我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對于企業工資增長,自治區要求,各地結合我區今年經濟發展形勢,企業根據工資指導線,在生產發展、效益提高的情況下,合理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率。
其中,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應在貨幣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和預警線區間內安排貨幣工資增長;對利稅增長連續兩年持平、并能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可在貨幣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和基準線之間安排貨幣工資增長;企業除因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經濟效益明顯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長或適當負增長。職工在法定規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貨幣工資不得低于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