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記這個品牌相信大家應該很熟悉了,每年到了春節,就會看到吸附劑擺在最顯眼的位置,各種休閑食品,挑的眼花繚亂,很多人都喜歡買點徐福記食品放著吃,徐福記由來自臺灣省的徐氏四兄弟于1992年在中國大陸注冊創立,專注于生產經營糖果、糕點、沙琪瑪、巧克力及果凍布丁等糖點休閑食品。

但是近期,徐福記似乎陷入了商標糾紛之中,我們在超市購買糖果的時候,你們分得清“徐福記”“聖福記”嗎?這兩個商標太相近了,也因此徐福記公司和圣福記公司產生了糾紛。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通報,法院一審判決“徐福記”“聖福記”兩個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聖福記”商標無效。
徐福記公司曾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宣告“聖福記”無效的請求。2018年3月,商評委對“聖福記”商標作出無效宣告裁定。
圣福記公司不服商評委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訴爭商標“聖福記”與“徐福記”的八個引證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整體視覺效果上較為相近,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容易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或者認為商品來源之間存在特定聯系。
而且圣福記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能夠與引證商標相區分,達到相關公眾不會混淆誤認的程度。因此,“聖福記”與“徐福記”的八個引證商標構成了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
作為知名商標,被人模仿其實都是不在少數的,很多知名品牌也會遭遇這種相似,我們在面對這種商標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提供足夠的證據,這樣才能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