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搜索引擎搜索“A”網站卻被競價排名系統引導到具有相同服務功能的“B”網站,相信這樣的事情不少網民朋友都遇到過。24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重慶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內,就披露了一起類似案例。
白皮書顯示,重慶聚焦人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焦人才公司)于2012年1月21日取得“匯博”商標注冊證。前錦網絡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錦網絡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利用無憂工作網站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咨詢服務。(2017)渝證字第9370號公證書顯示,在百度搜索“匯博人才網”“匯博”“匯博網”等詞語時均鏈接到了前錦網絡公司主辦的“無憂工作網”網站。聚焦人才公司認為前錦網絡公司未經許可惡意利用其商標知名度,進行商業推廣的行為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網訊公司)作為搜索引擎和競價排名的收費服務商應當盡到審查義務,故其均應承擔本案的連帶責任,遂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法院審判認為聚焦人才公司在核定商品服務范圍內享有“匯博”注冊商標專用權,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前錦網絡公司提供的相關人才服務與聚焦人才公司注冊商標核定使用范圍相一致,其在百度推廣服務中,將包含聚焦人才公司注冊商標“匯博”的“匯博人才網”作為搜索關鍵詞,搜索結果鏈接到其實際經營的“無憂工作網”,實質是利用聚焦人才公司的“匯博”商標的商譽對自身經營的人才招聘等相關服務進行的深度推廣宣傳活動,降低了“匯博”商標的商品服務來源識別功能,提高了相關網絡用戶的搜索成本,實質上損害了聚焦人才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商標侵權,而百度網訊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盡到了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沒有證據證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前錦網絡公司設置關鍵詞的行為侵犯了聚焦人才公司的商標權利,且對權利人已經提出權利主張的推廣關鍵詞進行了技術處理,加之對于前錦網絡公司在推廣業務中實施的商標侵權行為沒有過錯,不構成共同侵權,法院遂判決前錦網絡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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