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廣告代理商協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4As)也對整合營銷傳播作了定義,認為整合營銷傳播是一種傳播計劃,而這種計劃是確認評估各種傳播方法戰略作用的綜合計劃。并且認為,一般的廣告或者其他促銷和公關等手段組合起來,對分散的信息進行無縫結合,以提供明確的、連續一致的和最大的傳播影響。即它表達了整合營銷傳播要使用多種營銷手段,并將之結合起來才能成功,而且需要營銷傳播計劃的詳盡安排,并且強調了對各種單一傳播活動進行統一事例能產生增值效應。 而科特勒的解釋是:“整合營銷傳播是一種從接受者的角度考慮全部營銷過程的方法。”其含義是組織促銷策略組合必須從信息接受者的需要、興趣和接受習慣等方面去設計營銷傳播計劃,同時指出這是一個從確定目標受眾開始,了解受眾特征,組合營銷信息,設計傳播符號,整合傳播方式和測定傳播效果的全過程整合。 綜合以上及其他學者專家的定義,整合營銷傳播的內涵如下:以消費者為核心構建企業的市場行為,綜合協調地使用多種傳播形式,以統一的目標和統一的傳播形象,傳播一致的商標信息,實現與消費者的雙向溝通,從而建立起商標與消費者的長期關系。其中,“整合”包含多重意義,主要表現在不同工具的整合:各種營銷傳播工具用“一個聲音”,互相配合,實現傳播的整合;在與消費者建立關系的各個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傳播的信息應該協調一致即不同時間的整合;全球商標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應傳達統一的定位、形象和個性以表現不同空間的整合;與公司各種不同的利益相關者(中間商、零售商、客戶、股東、政府等)傳播時,應保持公司統一的形象。總之,這種整合必須圍繞企業的營銷目標將可利用的各種營銷資源或系統要素加以統一整合,從而形成系統結構,最終產生出最佳的傳播效應,實現系統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