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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自媒體人對榜妹說:微信比來新上線了分享功能,公眾號可便捷地分享其他公號推送的好文章,既能讓好文章被更多人看到,也能把流量往原創首發公號導引。
微信分享功能
不過,他有一個疑問:為什么微信后臺還設置了一個“禁止轉載”按鈕呢?在有原創白名單、分享等功能之后,已能照顧到公號運營者各類需求,那這個“禁止轉載”按鈕還有什么意義?
原創作者對文章進行原創聲明時,可以選擇該篇文章“允許轉載”或“禁止轉載”,選擇“禁止轉載”的文章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他人不能轉載。
這個問題,一下子把榜妹問住了。盡管榜妹一直知道后臺有“禁止轉載”按鈕,但從來沒有用過。榜妹還咨詢了身邊幾位同事,有同事還“啊——”了一聲,說本身從未真正留意過這個按鈕……
到底有多少人在用“禁止轉載”?
自媒體人對“禁止轉載”按鈕又有多熟悉?使用的多不久不多呢?為此,榜妹向20位微信公眾號運營編纂做了一個小范圍調查。
“你是否使用過禁止轉載這一按鈕?什么情況下會用?
“你認為禁止轉載這個按鈕還有存在的須要嗎?”
20位受訪者中,只有兩人曾使用這一功能,且表白本身用的并不久不多,其余18人都體現從未使用過這個功能,甚至有人從未注意到有這個按鈕。
榜妹的小調查表白:“禁止轉載”按鈕的“曾經使用率”僅10%擺布,“日常頻繁使用率”就更低了——接近于零。
什么情況下會用“禁止轉載”呢?其中一位受訪者說:“因為有些是比較個人化的寫作,就是不想別人轉載,也不想被更多人看到?!绷硪晃皇茉L者則告訴榜妹:“我只偶爾用過一兩次,因為之前很多人轉載不標注來源。”
榜妹總結了一下,使用“禁止轉載”按鈕主要有兩個考慮:一是不希望別人轉載本身的文章,不想讓本身文章被更多人看到;二是版權掩護方面,擔心有人直接抄襲亂轉還不標注來源。
有受訪者甚至認為,“禁止轉載”按鈕可能是給“處女座”專供的(榜妹聽到這句話時,哈哈哈,笑癱在地~)。他說,少數有潔癖的人或許會喜歡“禁止轉載”按鈕。
包孕曾使用過此按鈕的兩位受訪者,幾乎所有受訪者都反映:如果不是吹毛求疵,目前,微信原創掩護、分享轉載的機制及功能,可能是所有自媒體平臺中最健全和有效的,也是對優質內容創作者最貼心和友好的。
“禁止轉載”還有存在的須要嗎?
要回答“禁止轉載”有沒有須要,榜妹認為需要按照自媒體人的兩大需求來分析:一是不希望擴散、保密類小眾需求;二是版權掩護、引流導粉方面的強需求。
首先,,如果一個公號運營者如果推送了一篇文章,希望盡量“保密”、“少人看到”,這個是很難實現的,因為它一經推送就等于“報紙發行”,后續傳播是不成控的。所以,如果內容創作者不希望被外界周知的個人/小眾/保密信息,最好不要采取公號推送文章方式。
此外,按照微信目前提供的分享功能,所有原創文章都可以被分享。
理論上講,在后臺設置了“禁止轉載”的文章,如果被人發現了并想分享給更多人,也是能被分享出去的。這個角度看,“禁止轉載”的按鈕沒有須要存在。
而關于版權掩護方面,微信團隊曾經答網友問:“我們支持所有成功聲明原創的文章?!窒怼汀D載’是兩個概念,通過‘分享樣式’,需跳轉到成功聲明文章頁面閱讀,可以給原創聲明文章帶來更多的流量。這也是對原創賬號的支持和鼓勵。在原創文章列表中原創作者可以查看文章被分享的情況。”
簡單說,“分享”功能的存在,更多是直接導流給原創首發公號(盡管其中的跳轉會帶來必然損失),比較好地解決了流量被一些文摘號、轉載號奪走的困境,扭轉了那些真正的優質內容創作者/公眾號吃虧的情況。
因此,從掩護版權角度看,有了“分享”“白名單”之后,“禁止轉載”按鈕也沒有須要存在了。
微信原創掩護機制是怎么一步步優化的?
榜妹梳理了微信在原創掩護機制方面所做的工作,發現微信從過去兩年半至今,一直在努力完善和迭代。
2015年1月23日,微信上線“原創聲明”。申請原創聲明的文章群發成功后,微信的原創聲明系統會對其進行智能比對,比對通過后,系統會自動對文章添加“原創”標識。當其他用戶在微信公眾平臺轉發已進行原創聲明的文章時,系統會為其注明出處。
這開啟了微信公眾號平臺的原創掩護機制。
2015年7月23日,微信公眾平臺推出了“允許轉載”和“禁止轉載”功能。原創作者對文章進行原創聲明時,可以選擇該篇文章允許轉載或禁止轉載。
設置為允許轉載的文章在群發后,其他公眾號轉載時無法修改原文章內容及排版等,系統自動為轉載文章注明出處,且將默認所有公眾號獲得了作者的轉載授權。
設置為禁止轉載的文章,所有公眾號無法轉載。
2015年12月2日,公眾平臺又新增授權轉載功能。原創公眾號可以給予某些賬號修改文章和不顯示轉載來源等轉載權限。
具體功能如下:
1. 原創文章群發后,可以在原創聲明功能的原創文章辦理中,添加白名單賬號。
2. 對于采用原創聲明功能發布時選擇“允許轉載”的文章,有“可修改文章”及“可不顯示轉載來源”兩種授權設置。
3. 對于發布時選擇“禁止轉載”的文章,有“可轉載”、“可修改文章”及“可不顯示轉載來源”三種授權設置。
至此,微信公眾平臺的原創掩護機制已經相對成熟。自媒體人想要轉載或在他人的文章上進行修改,一般都會去向原作者要白名單獲得授權,獲得授權后的轉載,系統會在文章底部主動注明出處,這也為原創作者的公號進行了導流。
為什么微信有了“白名單”還要推“分享”?
雖然白名單制度成為微信掩護原創的一個利器,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有瑕疵的。
好比,在向原創作者索取白名單時,常常因為需要等待對方的回復而拖延,況且開通白名單要經過PC端操作,所以還是會未便利;其次,通過開通白名單轉載,原創文章的流量某種程度上還是會被一些文摘號、轉載號奪走。
微信團隊推出分享功能的一個考慮是:在盡可能保障原創作者權益的前提下,優質的內容就應該讓更多人看到。
雖然新的分享功能不消再獲得授權,但這并不會意味著對原創作者會有所損害,某種程度上甚至更好地掩護了原創作者的權益。
第一,分享功能把獲得了轉載授權和未獲得轉載授權的文章更清楚地區分開了。獲得了轉載授權的就是本來的白名單,未獲得轉載授權的就用分享方式進行轉載,這對于原創文章的版權進行了更好的掩護。
第二,新的分享形式,在分享頁面中強制安頓了原創的原文,這對于原創文章的導流和增加點擊量也會有更明顯的引導作用。
綜上分析來看,在目前微信公眾平臺原創掩護機制越來越成熟的現狀下,榜妹覺得,“禁止轉載”這個按鈕及其功能,都已漸漸失去其原有意義。
你用過“禁止轉載”按鈕嗎?你認為它還有存在的須要嗎?榜妹歡迎留言評論,跟大家分享你的故事和不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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