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成都市服務外包基地的進一步發展,成都市財政局、商務局1月29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成都市服務外包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根據該辦法,符合條件的成都市服務外包企業、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從事海外市場拓展、人才培訓、國際認證等,均可獲得成都市支持服務外包發展的專項資金支持,資金支持最高額為50萬元。
申請資金的服務外包企業必須在商務部軟件出口與服務外包統計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記,且上年度軟件出口及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累計不低于10萬美元或等額人民幣;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已與一家或多家境內外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提供服務外包業務合同;培訓機構必須具有服務外包人才培訓的從業資格,具有為承接服務外包企業提供定制培訓的經驗和能力等。
同時,鼓勵服務外包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對年承接服務外包合同金額10萬—50萬美元的,給予不低于5萬元人民幣的市場拓展資助;50萬—100萬美元的,給予不低于8萬元人民幣的市場拓展資助;1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的市場拓展資助。
來源: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