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交易流程:
1、賣方與代理機構簽定商標轉讓委托書、商標轉讓申請書。
2、買方同意轉讓后,將所有轉讓款匯入代理機構賬號。并向公司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買方為自然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買方為企業法人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代理機構核實轉讓款項和證書后,代理機構聯系賣方,與賣方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4、代理機構將轉讓款轉交賣方,將商標注冊證原件交付買方。
5、代理機構編寫好商標轉讓文件,由客戶簽名或蓋章后提交給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領取并送達轉讓證明給買方;
商標轉讓時間:
1、商標局正式受理,下發受理通知書。1個月左右工作時間
2、商標局實質審查,符合法律規定則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6—12個月左右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