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商事法院法》第13(1A)條允許優先于高等法院商事部門,其商業上訴分庭和該分案的附加條件的所有判決和命令提出上訴。 -部分僅闡明,對于CPC XLIII號命令中具體列舉的命令,應提起上訴。在D&H India Ltd.訴Superon Schweisstechnik India Ltd.一案中,法院對德里高等法院關于HPL(India)Ltd.和Samsung Leasing Ltd.案的判決予以區分。觀察到本次爭議中的質疑是針對根據2018年《原規定》第二章第5條通過的命令,而不是針對CPC一項或另一項規定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