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研究中英文組合商標時,還須注意的是兩種文字間的意指關系。從現今收集到的資料來看,中國早期文字類商標大多采用文字的互譯形式—將外文發音或稱謂轉譯成中文,以漢字形態表現出來。此種類型的商標主要集中于洋牌和專牌,其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中國消費者,擴大產品的知名度。此中,最為典型的便是西藥類產品商標。 19世紀中葉,西方醫藥學傳入我國,在傳教士的宜傳鼓動下,迅速發展壯大,開辦了多家醫院和診所。與此同時,中國人對西醫的認識也逐漸深入,求醫問診的病人日漸增多。時間,西藥需要量迅速增長,進口數量逐年上升,在利益的驅使下,各家洋行也開始兼營進口西藥業務,西藥房由此應運而生。當時的西藥行業主要集中于各通商口岸,此后逐漸擴展至內地,西藥商業則全部為外商壟斷。進口的西藥產品自然使用外文名稱,但這對于中國消費者實有不便,針對這種情況,西藥行業開始使用中文譯名。例如,著名的屈臣氏大藥房英文全稱為“A. s Wantons company”,它是以創始人A. S Waston的名字命名的,因為始建于廣州,早年又被稱為“廣東大藥房”;直至1841年遷居香港后,才以廣東方言將公司名稱譯為“屈臣氏大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