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需要遵循獨創性和顯著性的特征,不滿足這些特征的商標是不會被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因此,目前商標交易平臺上存在的注冊商標多為這類型的商標,而在之前注冊的商標也有可能存在“打擦邊球”或者仿大牌的嫌疑,這些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容易被消費者混淆,帶來一定的流量,當然也有部分人認識到仿大牌商標存在的局限性,就會在購買商標的時候可以避開這些商標,那么仿大牌商標和獨創性商標究竟有何優劣呢?在購買商標的時候,面對這兩種商標時應該怎樣選擇呢?
仿大牌商標的優劣:
所謂仿大牌商標就是打擦邊球,注冊商標在名稱上與大牌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但是會帶有大牌商標的部分標識或者漢字名稱,這類商標在使用初期會吸引部分原大牌商標的粉絲流量。而一旦品牌發展到了一定的時期或者名氣超過原有的商標品牌就會讓其面臨較大的風險,不僅讓商標品牌缺乏創新性,還會因為傍大牌被他人起訴。
獨創性商標的優劣:
獨創性商標符合《商標法》的規定,盡管在經營前期需要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是只要用心經營,相信不用多久,就會打造出新的商標品牌,這類品牌能夠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遠大于仿大牌商標,并且還具有更強的可塑性,能夠在后期提升企業的品牌效應。
購買商標的主要原因是為了提升企業的品牌影響力,需要長遠考慮,不能被短期的利益所迷惑,需要綜合商標的長久價值來選擇,至于應該選擇哪種類型的商標,還是要商標購買人自己決定,只要符合企業的發展方向,不會損害企業的經濟利益都是可以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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